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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律政司歡迎內地司法部新發布嘅《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和執業活動管理辦法》。隨住試點期結束,大灣區律師制度正式轉為恆常安排,考試、申請程序及執業範圍都有更明確規定,為香港法律專業人士跨境提供服務建立長期制度基礎。